政协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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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县政协的机构设置为一个办事机构、七个工作机构。办事机构即办公室;工作机构即提案委员会、经济贸易委员会、农业和农村委员会、教科卫体委员会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、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、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。各委室职责分工如下:

  一、办公室主要职责

  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、常务委员会议、党组会议、主席会议的会务工作;负责县政协机关公文的起草、审核和把关;负责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工作;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;负责县政协宣传、社情民意、信息化建设工作;负责机关的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行政、财务管理、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等工作;承担机关党的建设、群团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;承办县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二、提案委员会主要职责

  负责县政协提案征集、审查、立案和督办工作;负责重点提案的遴选、督办和组织提案办理评议工作;负责提案工作规则的修订完善;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报道;选择工作领域内重点课题,组织开展调研、视察和协商活动,并通过调研报告、提案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资政建言;指导所联系委员联络组开展履职活动;加强与县委督查考核办、提案承办单位和政协委员的联系,征求意见、改进工作,助推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提升;加强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,互通信息,加强工作交流;承办县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三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责

  负责组织委员学习、宣传、贯彻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在经济工作方面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工作,聚焦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,科学确定课题并组织开展调研、视察和协商活动,通过调研报告、提案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资政建言;指导所联系委员联络组开展履职活动;加强与市政协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联系,互通信息,加强工作交流;承办县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四、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责

  负责组织委员学习、宣传、贯彻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在农业和农村方面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围绕农业和农村方面、乡村振兴进程中的“重点”“热点”“难点”问题,科学确定课题并组织开展调研、视察和协商活动;分析农业、农村发展形势,密切关注农业、农村发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,了解、搜集和反映社情民意,向县委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言献策;指导所联系委员联络组开展履职活动;加强与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联系,互通信息,加强工作交流;承办县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  五、教科卫体委员会主要职责

  负责组织委员学习、宣传、贯彻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在教育、科技、卫生、体育方面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助推我县教育、科技、卫生、体育事业的发展;围绕全县教育、科技、卫生、体育方面的工作,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,科学确定课题并组织开展调研、视察和协商活动,提出意见、建议,为县委、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;指导所联系委员联络组开展履职活动;加强与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的联系,互通信息,加强工作交流;承办县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六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要职责

  负责组织委员学习、宣传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;围绕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,就我县依法治县和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,科学确定课题并组织开展调研、视察和协商活动,向县委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;认真听取和积极反映委员、各界人士对我县依法治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就有关政策、法规在我县的实施情况以及委员们关心的重要问题,举办报告会、座谈会、研讨会等活动;指导所联系委员联络组开展履职活动;加强与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联系,互通信息,加强工作交流;承办县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七、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要职责

  负责组织委员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;加强同少数民族、宗教界委员和代表人士的联系,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在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;加强与港澳台同胞、海外侨胞、外籍华人及其亲属的联络联谊活动,广交朋友;科学确定课题并组织开展调研、视察和协商活动,提出意见、建议,为县委、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;指导所联系委员联络组开展履职活动,收集并反映港澳台侨人士、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;加强与市政协民族宗教和外事委员会的联系,互通信息,加强工作交流;承办县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八、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要职责

  负责参与制订委员学习计划,通过座谈会、报告会等形式帮助委员了解国内外形势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更好地知情献计,参政议政;就该领域内综合性、全局性、前瞻性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,科学确定课题并组织开展调研、视察和协商活动,提出意见、建议,供县委、县政府决策参考;指导所联系委员联络组开展履职活动;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、整理、编辑、出版等工作,充分发挥文史工作“存史、资政、团结、育人”的社会功能;加强与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联系,互通信息,加强工作交流;承办县政协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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